|
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搞好我校的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现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听课制度。
一、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是反映学校教学工作的窗口,每位教师应端正教学活动中“听课、评课”这一教学环节的认识,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
二、每年度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教师“听课”笔记本,每位教师用统一发放的听课笔记本,认真记听课笔记。
三、听课笔记记录要求书写规范,能反映授课教师的授课全过程或某些特色的教学片段,每听一节课要书写“听、评、指导”记录,并及时与授课教师反馈教学意见,指导教师上课。
四、教师听课评课必须按照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师素质、教学特色、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情况等环节进行,搞好教学评价。
五、建立教师听课评课档案,教务处每期对教师的“听课”、笔记检查两次,评出优、中、差三个档次的“听课”笔记,并进入个人档案。
六、每个教师每学年听课20节,其中电大课程6节,学校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听课25节,其中电大课程10节。
七、教师“听课、评课”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