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2008-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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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三、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四、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根据与任务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与根据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法院 二、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诉讼中的公安机关 四、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原则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四、对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五、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六、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七、审判公开原则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九、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十、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十一、具有法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十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十四、两审终审原则 十五、外国人犯罪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原则 第五章 管辖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二、职能管辖 三、审判管辖 第六章 回避 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二、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 三、回避的程序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的概念和意义 二、辩护人的范围、责任与权利义务 三、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和拒绝辩护 四、在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五、代理 第八章 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 二、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三、拘留 四、逮捕 五、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和监督 第九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审判程序 第十章 证据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二、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三、证明 第十一章 立案 一、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二、立案的材料来源 三、立案的程序 四、对立案的监督 第十二章 侦查 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二、侦查工作的原则 三、各种侦查行为 四、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五、侦查终结 第十三章 提起公诉 一、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 二、 审查起诉 三、提起公诉和不起诉 第十四章 第一审程序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三、开庭前的准备 四、法庭审判 五、判决、裁定和决定 六、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七、简易程序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提起上诉、抗诉的主体和程序 三、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 四、上诉不加刑 第十六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的审判 第十八章 执行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范围 三、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机关的程序 四、执行过程中涉及诉讼程序的问题 |
《刑事诉讼法学》实施方案
2008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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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一、 课程的性质及教学内容说明 刑事诉讼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大专阶段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占3学分。一学期开设。 刑事诉讼法学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以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为依据,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和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规格要求,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中讲授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由总则、证据和程序三编二十五章组成,各部分教学内容具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构成刑事诉讼法学的完整体系。总则编解决对刑事诉讼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则问题;证据编解决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问题;程序编则解决刑事诉讼中各个诉讼阶段和诉讼行为的条件、内容和程序等问题。总则编对证据编、程序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本课程注重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同学们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当用所学的理沦知识分析和研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倡同学们在学习时相互讨论和辩论,这样可以加深对课程的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 二、 课程的教学(学习)媒体 1、文字教材 本课程的主教材是《刑事诉讼法教程》(樊崇义、周土敏、刘根菊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由于主教材《刑事诉讼法教程》为借用教材,它与本课程教学大纲在体例和内容上存在部分差异。因此,中央电大特组织编写了辅助教材《刑事诉讼法学导学》(全国电大法律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组织编写,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版),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辅助教材依据教学大纲的编写,内容包括:各章内容提要、自测练习题和参考答案、相关法律法规。本课程在教学中应以教学大纲的体例为准,学习主教材的内容,并参考《刑事诉讼法学导学》和本实施方案。 2、音像教材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为IP课件。本课件为“重点辅导式”讲座,即:将全部教学内容划分为数个单元,在概括、归纳每个单元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选取其中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予以提示或者进一步解释的问题进行重点辅导。IP课件属于辅助教材,主要目的是强化重点、分解难点、解答疑点。它以文字教材为依据,对教材内容进行重点阐释,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 3 、教学内容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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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媒体使用信息表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 刑事诉讼法学与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关系十分密切。具体安排本课程教学内容时,应注意与之衔接、配合和分工,避免相互脱节或重复。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尤为密切。二者都屑于刑事法律,都是用于解决犯罪问题的法律;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任务与方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正是这二者的有机统一。刑事诉讼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既要有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又要有刑事诉讼法来保证刑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只有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才能正确地实施。同样,如果没有刑法作为刑事诉讼的内容和标准,刑事诉讼的一切规定,也就失去了目的和意义。 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程序法,因而,三个诉讼法中规定的许多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但三个诉讼法的任务与目的是不同的:刑事诉讼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法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与争议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所要解决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教学(学习)方法 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应兼顾两个方面,即课程知识的系统讲授(学习)和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和网络上的教学资源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的总则、证据和诉讼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学生在学习时要注意认真阅读主教材,并结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提示,抓住重点,深入理解 2、同学们在学习中还要注意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作到准确、无误的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同学们除了学习好教材以外,要注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的研究,此外,还要了解有关国家机关对《刑事诉讼法》所作的法律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1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 3、在教学(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各级电大或电大教学班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分析和讨论典型案例,以增强学生对刑事诉讼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刑事诉讼 |
作业参考答案参见教学书练习本